榆林学院网络IP地址管理规定
为充分利用榆林学院校园网内IP地址资源,规范IP地址管理,方便用户使用网络,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榆林学院校园网拥有的IP地址资源,为学校向上级ISP所申请,所有权归学校,由学校委托校园网进行管理,任何单位、个人未经校园网同意,不得用于以赢利为目的的网吧,网站及其他形式的互联网服务。
2、榆林学院校园网络拥有充足的IP地址资源,要求用户计算机直接使用正式地址连接校园网络。
3、榆林学院校园网内IP地址采用动态分配为主、静态分配为辅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的方式。
4、校内无线覆盖区域及及其它接入计算机的IP地址采用动态分配方式,只需设定使用DHCP方式自动获得IP地址,由设在网络中心的DHCP服务器自动分配IP地址。
5、校内固定主机、网络设备、IP地址采用静态分配方式。网络设备(包括主干设备和子网设备)的IP地址由网络信息中心直接分配和管理;各单位服务器的IP地址由服务器管理员到网络信息中心申请、登记后获得分配和使用。
6、动态IP地址原则上按计算机物理分布来规划,不再将IP地址分配到院、部、处。具体分配办法和范围由网络信息中心根据网络发展的需要决定并发布。
7、为全校本科生提供教学服务的大型公共机房,其IP地址由网络信息中心另行规划和分配。
8、有特殊需要要求划分虚拟专用网的单位,应向网络信息中心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由网络中心设置并维护。
9、任何用户不得在计算机上随意设置静态IP地址。
10、任何用户不得在连接到校园网的网络接口上开设DHCP服务。
11、有违反以上8、9两条规定的计算机将被从校园网络上隔离,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榆林学院网络信息中心
2016年9月